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7号),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,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,交通运输部制定了《深化交通运输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交通运输部
2021年8月24日
链接:深化交通运输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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